3月25日,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9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。2019年,浙江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坚定践行“两山”理念,聚焦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、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,环境保护各项目标全部完成,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持续改善。省统计局民意调查显示,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8年提升。
副省长陈奕君作《关于2019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》:2019年,浙江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;11个设区城市细颗粒物(PM2.5)平均浓度比2018年下降3.1%;已建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206个,利用处置能力达934万吨/年;11个设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.4分贝;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前列。
水环境质量方面
浙江221个省控断面Ⅰ—Ⅲ类水质比例为91.4%,比2018年上升6.8个百分点,无劣V类水质监测断面,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断面占95.9%,比2018年上升6.3个百分点。
大花园核心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县29个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功能要求。
县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个数达标率为96.7%,比2018年上升2.2个百分点。近岸海域一、二类海水面积比例为41.4%,比2018年上升1.8个百分点。
空气环境质量方面
11个设区城市细颗粒物(PM2.5)平均浓度比2018年下降3.1%,69个县级以上城市PM2.5平均浓度与2018年持平。
固体废物方面
到2019年底,浙江省已建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206个,利用处置能力达934万吨/年,主要种类危险废物基本实现各设区市自我平衡。
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置设施149座,总处置能力达9万吨/日,焚烧、填埋、餐厨处理能力分别占68.2%、23.5%、8.3%,填埋比例较2017年底下降4个百分点,处理结构持续优化,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%。
声环境方面
浙江11个设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.4分贝,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7.6分贝,与上年度基本持平。生活噪声源和交通噪声源仍为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来源。
浙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已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前列。在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中,浙江以100%优良率名列第一。
“聚焦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、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,持续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,蓝天、碧水、净土、清废等各方面工作取得关键进展,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持续改善。”陈奕君表示。
在2020年,浙江的生态环境工作主要有几方面安排:高水平打造新时代美丽浙江;高水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;高水平推进生态环境督察执法;高水平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;高水平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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